KTV组织卖淫和淫秽表演,一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8-16 16:47:37
2016年8月,被告人邹某斌与赵某、赵某某、邓某飞等人共同出资经营“梦派帝国”KTV,由被告人邹某斌任董事长,被告人燕某担任总经理并同时在邹某斌名下占有股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梦派帝国”KTV在经营期间,雇佣年轻女性为有偿陪侍人员,为客人提供陪酒陪唱等陪侍服务。
2016年12月,因争抢客源,“龙殿星都”KTV人员来到“梦派帝国”KTV大厅砸打电视机等,导致双方人员发生冲突。邹某斌在接到燕某的电话汇报后,从南昌市高新区“梦趴”酒吧纠集保安人员万某等多人赶到“龙殿星都”KTV后门大厅,将“龙殿星都”KTV总经理魏某基拉出后门进行殴打,并对“龙殿星都”KTV其他在场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期间,被告人燕某、黄某亦先后赶到现场参与斗殴。
“梦派帝国”KTV经营期间,被告人邹某斌、燕某、黄某等人,在行业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组织淫秽表演、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被告人邹某斌、燕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黄某丽、胡某、黄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最终法院判决首要分子邹某斌、燕某犯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五十万元、一百万元,并处相应罚金。
被告人黄某丽等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八万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被告人龚某等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来源: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南京振轩刑辩律师团队一直以来充分发挥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优势,为多位当事人提供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办的案件大部分案件都取得了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或减刑等辩护效果,受到一致好评。振轩寓意着要做一个有用之才,做对犯罪嫌疑人真正有价值的法律服务。团队始终致力于用集体智慧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打造有影响力的中国刑事律师领导品牌,在刑事案件领域给予当事人更有效的服务!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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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派帝国”KTV经营期间,被告人邹某斌、燕某、黄某等人,在行业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组织淫秽表演、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被告人邹某斌、燕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黄某丽、胡某、黄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最终法院判决首要分子邹某斌、燕某犯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五十万元、一百万元,并处相应罚金。
被告人黄某丽等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八万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被告人龚某等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来源: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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