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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轩动态】律师阅卷|||诈骗罪南京刑事律师振轩律师检察院阅卷,为你揭开案件的神秘面纱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02-22 12:46:09




一、案件经过
    当你身处在刑事案件中你首先会想到什么,当你身处在公检法的另一面的时候你会担心什么,当你不知道检察院对你的案件有什么资料时你会寻求什么帮助。振轩刑事辩护团队之前就接受了这么一个委托,当事人是刘某,被关在看守所后,其妻子和姐姐经朋友介绍委托振轩南京第二看守所刑事辩护律师为刘某维护权益。刘某在网上和QQ群里发布消息,谎称自己可以帮助客户制作网站,博得他人信任后取得钱财,案发后因诈骗罪被检察院立案起诉。十月三十日振轩南京第二看守所刑事辩护律师张立俊律师前往玄武检察院阅卷,准确掌握刘某诈骗罪一案的所有证据材料,这样才可以针对检察院的起诉内容做出应答。
振轩南京第二看守所刑事辩护律师指出,律师阅卷可知道公检机关对于案件掌握的所有资料,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其辩护,这是辩护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二、诈骗罪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1、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刑期
南京第二看守所刑事律师张立俊律师告知,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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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南京诈骗罪律师,南京第二看守所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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