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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不是公安局立案侦查?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01-10 08:00:02
哪些案件不是公安局立案侦查?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刑事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那么有哪些刑事案件不是由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1、刑事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2、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暴力取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由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件。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案件从公安局移交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案件由公安局移交给检察院,这表明公安局认为该刑事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然后公安局将案件的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
 
公安局多久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2至3个月的时间,不同案件所需要的时间不一致。

1、当事人被公安局抓获后,经过询问后,公安局认为当事人有涉嫌犯罪,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侦查。

2、侦查阶段。公安局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其中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案件由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起诉部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后被退回,原因是什么呢?

公安局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被退回,这是因为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退回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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