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南京刑事律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01-07 16:41:22
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4.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其他规定
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就是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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