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如何定罪量刑?[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12-04 16:51:25
是不是所有遗弃未成年人,都会构成遗弃罪呢?
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遗弃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什么情况下遗弃未成年人,才能构成遗弃罪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都是遗弃恶劣的行为,构成犯罪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未成年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未成年人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未成年人的目的,将其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
生活中,因为扶养负担过重,或者未成年人患病等原因而将其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未成年人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其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所以,遗弃未成年人是否就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并且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所以在定罪时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遗弃罪会被判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遗弃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
什么情况下遗弃未成年人,才能构成遗弃罪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都是遗弃恶劣的行为,构成犯罪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未成年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未成年人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未成年人的目的,将其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
生活中,因为扶养负担过重,或者未成年人患病等原因而将其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未成年人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其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所以,遗弃未成年人是否就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并且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所以在定罪时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遗弃罪会被判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刑事律师辩护南京刑事律师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