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取保候审、减刑、无罪的律师服务

刑事案件整体解决方案的律师团队

24H法律热线:
13337725175
15205165657
南京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法律课堂 >

输了官司,可以不给律师费吗?[南京刑事律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11-28 16:43:26

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律师风险代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先“消费”后“埋单”,当事人将案件的败诉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律师,一旦官司败诉,当事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代理律师打赢官司则能够获取高于普通代理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额利润。

风险代理的出现,使当事人与委托律师形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制约关系,避免律师“违规”操作,拿了钱不办事儿。

目前我国对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没有明文规定,即“不限制,不提倡”。


南京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刑事律师辩护南京刑事律师律师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
法律热线

加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