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行为如何认定?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9-29 08:03:51
我国立法对欺诈的概念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第58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当前,对欺诈的认定主要是根据《意见》第68条的规定,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意见》规定,一般认为欺诈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2.须实施欺诈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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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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