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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7-30 15:52:21
抢劫罪是大家所常见的一种罪名,但是抢劫罪在许多认定的地方跟其他一些罪名例如:绑架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故意伤害罪之间有着相似之处,那么怎么区分抢劫罪与其相似罪呢?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別在于:

1、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
 
2、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二、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別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普遍只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抢劫罪在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三、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助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等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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