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1-04 15:01:10
许多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个名词很陌生,乃至没有听过。今天就由振轩刑事辩护团给大伙儿讲解何为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其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无需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工作职责,由检察院负责办理。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对象是被逮捕后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 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 过失犯罪的;
(四) 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 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 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九) 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一) 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二) 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振轩刑事辩护团咨询电话 15205165657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对象是被逮捕后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 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 过失犯罪的;
(四) 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 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 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九) 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一) 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二) 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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