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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的具体工作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8-12-04 11:12:21
很多家属都搞不清,自己委托了刑事律师,除了见见被关在里面的家人,参加开庭,其它还有什么作用呢?今天就来说说,刑事案件里,刑事律师在每个阶段的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 侦查阶段


一般来说的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最关键的工作任务就是会见和申请取保候审。这个时候刑事辩护律师没办法看到具体案卷,对于案子具体内容的了解全来自当事人的口述,及其与承办警官的沟通交流。公安机关申办的刑事案件,前37天是取保候审的关键时期。我们一般会为取保做三次努力:第一次,以律师名义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注重法律分析部分,与承办人沟通;被拒绝后,在第31-37天联系到批捕检察官,做不批捕提交申请;要是仍被回绝,则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般纪委监察委查办的限制会见案件,亲属应催促刑事辩护律师按时提交申请见面申请。
 
所以,在侦查阶段,亲属可以要求刑事辩护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亲属和当事人解释一下法律规定,深入分析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并于承办警官或检察官面谈,与批捕检察官面谈,递交有益于当事人的证据,及其提出羁押必要性程序。
 
但是,刑事辩护律师不可做出可能影响案子侦破的行为。如需要亲属与证人联络,隐匿证据或伪造证据等个人行为,亲属与当事人也不可强迫刑事辩护律师,不能要求刑事辩护律师代为转递信件、物件等。
 
二、 审查起诉环节
 



刑事辩护律师在这个时候可以到 检察院去阅卷。审查起诉短为一个半月,长为六个半月;刑事辩护律师理应完成阅卷和初步的法律意见书编写工作,并与当事人核查证据,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提出可否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及补充侦查证据,可以再次申请取保候审、提出认罪认罚建议、不起诉建议等。
 
在这个阶段里,亲属不可要求刑事辩护律师透漏案卷资料,不可要求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等未公开文书,同样不可要求刑事辩护律师传递信件物件等。
 
三、 审判阶段
 



到了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工作的重中之重既是庭审。根据与当事人的见面,纪录其当事人的质证意见,编写出庭的资料,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流具体情况,为当事人积极争取最好的結果。
 
    亲属还可以要求刑事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转达自己的意见,落实无罪、罪轻的情节,提供起诉书等公开文书、进行会见当事人等工作。不可要求刑事辩护律师透漏案卷、影响证人作证、传递物品等。
 
综上,刑事辩护律师与承办案子的公检法人员沟通交流、面谈、递交各种书面形式意见书是正常的工作,亲属也是权利获知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进度,要求刑事辩护律师解释法规问题和深入分析刑事案件具体情况。但是案卷资料在开庭审理之前应属涉密文件,亲属不应该要求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也不能要求刑事辩护律师进行有碍刑事案件侦破的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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