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缓刑律师: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10-20 15:17:22
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在考验期限内,缓刑犯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除了遵守上述规定,缓刑犯还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缓刑待遇撤销,立即收监执行刑罚。严重者还会加重执行。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在考验期限内,缓刑犯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除了遵守上述规定,缓刑犯还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缓刑待遇撤销,立即收监执行刑罚。严重者还会加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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