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为什么要委托律师会见?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09-18 15:34:57
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要委托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需要律师时,只能由其近亲属委托律师前往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委托事项主要是会见,如果需要委托律师庭审中进行辩护,还需在会见时由犯罪嫌疑人自己决定是否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决定委托后,才标志着委托辩护关系的正式确立。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听犯罪嫌疑人陈述,判断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如何处罚、是否有从轻情节。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公安局)应当全面收集案件有关的证据,律师这个时候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在之后查阅案卷时就可以核实有关证据。通过专业而理性的分析,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与侦查机关沟通,或出具律师意见,以争取撤销案件,帮助无罪之人尽快免除牢狱之灾。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所以刑事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唯一能见到的就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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