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缓刑律师:缓刑考验期多久?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07-20 16:46:44
缓刑的考验期有多久呢?
根据《刑法》第73条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是一定比原判刑罚的期间长的,其中拘役的考验期不能少于2个月,比如如果判了1个月的拘役,那么缓刑也不能是1个半月,最少也是2个月。有期徒刑也是不能少于1年,小于5年。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是一定比原判刑罚的期间长的,其中拘役的考验期不能少于2个月,比如如果判了1个月的拘役,那么缓刑也不能是1个半月,最少也是2个月。有期徒刑也是不能少于1年,小于5年。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