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保律师:哪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能保释?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271发表时间:2021-05-25 15:53:16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4条说明,对于危害社会安全治安,犯罪性质恶劣和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将不会批准犯罪嫌疑的取保候审。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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