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看押对象有哪些?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03-31 16:45:39
看守所的看押对象有哪些?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基于不同原因进看守所的,最快出看守所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讲,因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而进看守所的话,可能最快1天就能出来。但是随着对刑事案件的深入调查,有可能会报送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之后要出来的话,可能时间就会比较久。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基于不同原因进看守所的,最快出看守所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讲,因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而进看守所的话,可能最快1天就能出来。但是随着对刑事案件的深入调查,有可能会报送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之后要出来的话,可能时间就会比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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