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拘留律师: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02-02 15:41:35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拘留一般14天,特别情况下37天。
1、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一般按4日算)。
3、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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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一般按4日算)。
3、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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