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监狱不适合关押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12-23 15:22:03
刑事案件中,监狱不适合关押的情形有哪些?
14岁以下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院看管,残疾人如果残疾相当严重并有并发症可以保外就医,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在哺乳和生完小孩过后再行关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第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第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第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14岁以下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院看管,残疾人如果残疾相当严重并有并发症可以保外就医,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在哺乳和生完小孩过后再行关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第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第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第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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