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12-10 16:25:30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缓刑对工作的影响并不是一定的,毕竟缓刑是从一方面中反映出了当事人的犯罪情节是比较轻微的,结合犯罪原因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公司不介意的,那么是可以不用开除员工的,但是公司也有权利对其开除。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缓刑对工作的影响并不是一定的,毕竟缓刑是从一方面中反映出了当事人的犯罪情节是比较轻微的,结合犯罪原因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公司不介意的,那么是可以不用开除员工的,但是公司也有权利对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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