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取保候审律师:取保候审期能抵拘役吗?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10-15 16:38:12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后,如果在判刑前被羁押的,羁押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一般是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那么取保候审期能不能抵拘役刑期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算是刑事羁押措施,所以取保候审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才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并不算是刑事羁押措施,所以取保候审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才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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