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如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03-30 22:59:01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如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一、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阶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公安立案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开庭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哪些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四、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律师,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
3、取保候审申请书
4、向办案机关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五、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一、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什么阶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公安立案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开庭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哪些人可以作为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四、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律师,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
3、取保候审申请书
4、向办案机关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五、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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