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缓刑
昨天收到的判决书,一个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我们律师代理的是第二被告,律师是在检察院阶段介入的。那时候和检察院多次沟通,刚刚开始的辩护思路是冲着不起诉去做,沟通了很久,检察院坚持要起诉,并且将第一和第三被告都批准逮捕,我们和被告人沟通后,辩护思路做了改变,现在只能争取继续取保,后续往缓刑方面努力,经过多次和检察院沟通,我们代理是第二被告人继续取保状态,其实被告一直很心慌,很怕哪天就收到检察院让其过来的消息,怕被直接收监了,律师经过多番沟通,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对其出具了缓刑建议量刑书。案件到了法院阶段,一看分配到的法官,我们又心慌了,手里有个二审案件也是检察院出具了缓刑建议,最终这个法官手里被判决了实刑,被告人和家属都接受不了,委托我们二审。
整个案件的三名被告人都是认罪认罚,法院适用建议程序开庭审理,公诉人对三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第一名被告人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五年,第二名被告人建议量刑三年可适用缓刑,第三名被告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庭上法官着重的问公诉人,为什么要单独对第二被告出具缓刑建议书,按照以往同案同判的经验,也应该判决5年有期徒刑。公诉人说出了这个量刑的理由,庭上我们也提供了相应的辩护材料。
开完庭后等待判决的这段时间里,我们和被告一样抖豁,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只能期待了,幸好结果不错,第一被告和第三被告都被判处实刑,我们代理的第二被告判三缓三,案件也圆满的结局,被告人终于不用在提心掉胆,事情终于翻了过去,接下来他只需要好好的生活即可。
作为律师,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个案件,这不单是一个个案件,这也是别人的人生,他人把身家性命托付我们,我们必须竭尽全力。
刑事案件,律师一直在认真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