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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多次盗窃会怎么判?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8-11-27 11:12:38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悠久,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今的社会盗窃的发生频率是不可想象的,只是有些盗窃还没有达到刑法处罚的起点。盗窃罪针对盗窃金额的不同,对应不同的处罚,一般要盗窃金额满800元才会开始处罚。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施严格的保护,对于侵犯他人私人财产的行为,国家会给予处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刑事律师振轩刑辩律师之前就接待了一个因盗窃而被拘留的当事人的父亲,朱某某在南京是南京江宁人,在一个职业技术学校上学。技术学校社会评价都不好,大部分同学都在混日子,朱某自己发奋图强,自考考上了南京某名校大学,正当全家人正在欢庆之余,等待暑假过完就送小孩上大学的时候,没等来暑假,却先等来了刑事拘留通知书,说朱某某因为涉嫌盗窃,被江宁分局立案调查,关在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内。原来,是快要开学了,想先疯狂一把,朱某被朋友拉着,参与了盗窃。朱某先是和另一个一起偷窃了一辆摩托车,后和另一个人试图偷两辆车都没有成功,在试图偷第三辆车的时候被民警抓捕。其家属慕名找到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刑事律师振轩刑辩团队,委托团队律师帮助朱某办理取保候审。团队律师多次前往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为朱某提供法律咨询,并就案情的详情与办案机关江宁上坊派出所多次沟通,为朱某出具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成功为朱某办理取保候审,使朱某得以恢复自由,可以继续上学,后来朱某没有被检察院公诉,免于刑事处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刑事律师振轩团队律师提醒大家,别人的财产都是别人私有的,他们对于自己财产的所有权是
不受任何人侵犯的,不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段去占领别人的物品。金钱的诱惑力是很大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大家那么努力的工作也是为了赚取钱财,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可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得钱财。如果一时财迷心窍做了错事,也应及时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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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自考南京某名校大学因疯狂过头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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