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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仓库盗窃被捕 律师巧辩获缓刑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6-03-31 20:08:42
案情:2013年9月2日晚22时许,被告人李某爬窗进入宝安区西乡街道一电路厂仓库盗得三袋阳极棒,事后以人民币2200元卖掉。
2、2013年9月4日晚22时许,被告人李某以同样手法进入浩达厂仓库道德三袋阳极棒,事后以人民币2300元卖掉。
3、2013年9月6日晚22时许,被告人李某以同样手法进入另外一个厂盗得三袋阳极棒,事后以2600元卖掉。
经鉴定,被盗阳极棒106公斤价值人民币16640元。2013年9月8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回单位赃款人民币7200元,得到谅解。
广东青泉律师事务所罗晓春律师辩护策略:
1、 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案情,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 被告人积极退赃,并进行赔偿,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宝安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采纳了广东青泉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晓春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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